“香笺一纸,写尽回纹机上意”——东莞市第十五届高中漂流瓶活动
东莞诗词 2026-10-27 10:47

香笺一纸

写尽回纹机上意

东莞市第十五届漂流瓶活动


根据往年漂流瓶活动时间及安排,

结合各学校实际情况,

现将2026年「香笺承意」漂流瓶活动

预计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活动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12月中旬

收集时间:2026年11月上旬

交换时间:2026年11月中旬

派发时间:2026年11月下旬


目前参与的学校(排名不分前后)

随活动开展,

后续仍可能有学校加入本次活动,

相关信息将在本公众号发出,

敬请期待。


信件要求

1.信件大小只能用6号信封(23*12cm)。

2.信封内不得放入非纸质物品,信件厚度应控制在8毫米以内。

3.信封外不得捆绑外物,不得有意遮挡信息。

4.信封封口处粘贴牢固,以防运输交换过程中的信件掉落。

5.信封上必须明确标注收、寄信人的学校全称(注明校区)、班级、姓名。

6.信封不得出现国家管制类物品,包括管制刀具、药品、药丸等任何违法违规物品,违者或需承担法律责任;不得有尖锐利器,包括美术刀具、针状物品等;不得有现金、贵重物品,一旦遗失,后果需自行承担;不得携带食品,包括小糖果、小饼干等。

7.信件不得带有恐吓、侮辱色彩,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8.信件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将会被退回或销毁,后果需自行承担。

9.因本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文学社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承担。

10.漂流瓶最新进度及声明只通过官方公众号“莞字文鸣”发布,请勿相信网传图片、聊天记录。

11.该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以及第八届东莞市高中文学交流会所有。


附件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关于开展

第十五届东莞高中漂流瓶活动的通知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成员社团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开展第十五届东莞市高中"漂流瓶"活动,做好活动策划及保障工作,现将第十五届东莞市高中漂流瓶活动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东莞市高中漂流瓶活动是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为深入实施《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诗词进校园"战略实施方案》,推进东莞市高中阶段中华诗教工作,营造东莞市高中校园诗词文化氛围,推动东莞市诗词新人培养工作与促进东莞市各高中校园文学社团发展而打造的"诗词进校园"品牌工程。 自2019年起成为东莞市全市高中生最大的校际书信交流活动,自2022年起每年累计交换信件量达十万封,阅读宣发量达十万加,普及全市51所高中、中职院校。参与学校均定制与本校相关的特色信封与明信片,展现了东莞市高中生的校园文化,是东莞市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出成果与东莞市文化强市的重要体现。

二、活动主题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莞邑青年校园文化品牌,本年度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继续以《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诗词进校园"战略实施方案》为抓手,将中华传统诗词文化结合东莞市校园文学文化,以书信为依托,展现东莞市高中学子风貌,联结东莞市高中学子校园情谊,共同创造东莞市高中学子的"时代记忆""东莞记忆",为全市高中学子留下宝贵的校园精神留念。经讨论决定,第十五届东莞市高中漂流瓶活动主题为"香笺承意"。

活动主题"香笺承意"源自北宋苏轼《减字木兰花·得书》:"香笺一纸,写尽回纹机上意。"词中描绘收到书信的惊喜与珍重,一纸香笺承载万千情意,令人反复阅读、久藏心间。在今天的校园里,我们心中也有许多未曾说出的"意":对朋友的感激、歉意、欣赏之情或只有彼此懂的约定与玩笑。这些情感常因羞涩或忙碌沉淀为青春遗憾,而纸笔传情正能赋予它们温度与郑重。"承意"二字,既是承载,也是延续。一张香笺承载真心,一封书信延续千年寄情的风雅,也承接历届学子漂流瓶中的真诚与感动。每一次落笔,都是勇敢的表达;每一次寄出,都是心意的启程。本届活动希望东莞高中学子勇敢书写真心,将心中情意落于纸上,通过漂流瓶传递朋友。不必担心词不达意,也无需在意是否回应,愿意书写与寄出,本身就是珍贵友谊的证明。让友谊因书信而绵延,让青春因文字而留痕,使漂流瓶成为最温暖的高中记忆,也成为东莞校园文化中的独特风景。

如此,既体验先人书信往来中的深情厚谊,体会中华传统诗词文化中那份"欲寄彩笺兼尺素"的独特魅力,也写下属于东莞高中生的"新时代书信故事",连接东莞新时代青年独一无二的情谊纽带。让漂流瓶活动不仅是 "重拾纸笔" 的文化实践,更成为连接家国情怀、时代精神、东莞文化与青少年成长的"情感桥梁"。

三、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二)主办单位: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

(三)承办单位: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

(四)协办单位:

广东省写作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国学教育促进会大学生工作委员会、广东省写作学会智能数字人文工作委员会(筹)、东莞市清溪鹿鸣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五)执行单位:

东莞市各参与高中(中职)文学社团

四、第十五届漂流瓶活动具体信息

(一)活动宣发时间:

拟定于2026年10月1日进行宣发,届时活动预告将由微信公众号"莞字文鸣"发布,"文明东莞""东莞诗联"以及东莞市各高中文学社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转发。实际执行由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活动筹备阶段:

2026年8月至10月,此阶段东莞市各高中文学社开始设计定制各校定制的校园文化周边,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撰写策划书,开展组织联络工作。

(三)活动开始阶段:

拟定于2026年10月至11月中旬开展,由东莞市各高中文学社团在校内进行信封派发、书信收集、打包、整理工作。同时由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与有关单位配合开展"漂流瓶"系列活动。实际执行由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实际执行由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活动交换阶段:

拟定于2026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开展,由东莞市各高中文学社团在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统筹下开展线下书信交换活动,并开展东莞市高中文学社团交流活动。展示各高中文学社社刊、校园文学周边等。实际执行由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五)活动收尾阶段:

拟定于2026年12月中旬至下旬开展,由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统筹进行信件查缺补漏工作,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宣传推送等进行收尾工作。

(六)活动地点:

东莞市各高中文学社团所在学校

五、活动形式

(一)书信撰写及交换活动

1.参与活动各学生群体书写信件并使用本校文学社统一信封进行信件投递,以避免信件丢失无法溯源问题。

2.参与活动各校文学社团由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安排开展信件交换工作,并妥善做好统计、运输、发放工作。

3.参与活动各校文学社团需在活动期间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诗词文化、展现东莞市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开展相关活动,并进行推文制作或视频录制,亦可在信封、明信片设计上进行灵活处理。

(二)“我眼中的校园文化”专项书信征文

1.本活动面向第十五届东莞市高中"漂流瓶"全体参与学子,以自愿为原则,发起"我眼中的XXX 校园文化"专项书信撰写活动。学子们通过书信形式,向东莞市文明办真诚表达自己对校园文化的观察与思考,展现他们在助推东莞校园文明精神建设和落实"文化强市"战略中的青年意识与责任担当。

2.参与本项征文活动的同学,需将作品投稿至本校文学社,投稿格式为:标题黑体二号,正文仿宋三号,并在文末附上投稿人学校、年级、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所有投稿稿件由广东省写作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邀请作家组成评审组进行初审、复审,经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终审确定获奖名单。

3.优秀书信将由"文明东莞""东莞+"等流媒体平台进行刊载。

(三)"我眼中的城市文明"明信片(信封)设计比赛

1.本活动面向东莞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以"我眼中的城市文明"为主题,征集明信片、信封设计作品。参赛学生可从文明日常、莞邑文脉、青春行动、绿美家园、城市记忆五个方向切入,以青年视角展现对东莞城市文明的观察、理解与期待。

2.参赛作品原则上由各校文学社统一征集、初步审核并报送,每校每个组别推荐不超过10件。作品应为参赛学生原创,并附100-300字设计说明,具体作品规格、投稿方式及材料要求按照专项比赛通知执行。

3.主办方将组织开展作品评审,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展示,并结合实际情况择优转化为第十五届东莞高中"漂流瓶"活动城市文明主题限定明信片、信封或其他公益文创,用于"漂流瓶"活动有关宣传展示。

六、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由各校文学社自愿报名参与、各学生群体自愿报名参加。由各校文学社作为第一执行单位参与全程工作,具体工作由各校文学社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开展。

2.本次活动要求各学生群体使用本校文学社制作的统一信封。非使用本校文学社统一信封而产生的丢信问题,由参与活动学生本人负责,特殊情况反馈本校文学社,本校文学社可自行处理。

3.本次活动要求各学生群体统一写好落款,落款包括收寄信人学校全称、收寄信人年级班级及姓名,禁止匿名信件。非遵循本条而撰写的学生信件不得参与本次活动,由各校文学社自行处理。

4.本次活动要求各学生群体所写内容真情实感、并可尝试运用中华优秀传统诗词表达对友人的感情,体会书信文化与中华优秀诗词文化现实表达。信件内容应以真实、积极为主旋律,若发现信件内容出现严重负面情绪或伴随对于收信人的语言暴力、侮辱、恐吓等相关情况,各校文学社发现应第一时间上报主办方、校方、情节严重者应做报警处理。

5.本次活动要求参与各学生群体不得收寄除纸质书信以外的各类物品。非遵循本条而撰写的学生信件不得参与本次活动,由各校文学社自行处理。

6.本次活动预告及宣传消息由"文明东莞""东莞诗词楹联""莞字文鸣"等公众号、流媒体平台进行宣发工作,并由各校文学社公众号进行二次宣发,非上述渠道宣发内容皆为不实信息,请参与各学生群体仔细辨别,因不遵循此条而产生的损失由相关个体自行负责,由各校文学社自行处理。若遇特殊情况,由"莞字文鸣"公众号进行发布,"莞字文鸣"公众号为本次活动指定信息发布端。

7.本次活动参与各学生群体如遇问题应第一时间寻找本校文学社进行处理,如本校文学社无法处理,本校文学社可将问题上报至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进行处理。

8.本次活动各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均不允许面对学生群体进行收费环节,各校文学社应自行处理好信封定制成本问题与参与工作人员正当报酬要求,站在参与活动各学生群体的角度做好"漂流瓶"活动相关服务,因此产生的问题由各校文学社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交由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取消该校文学社参与第十五届东莞高中漂流瓶活动的资格。

9.本次活动要求参与各校文学类社团做好收支工作、财务报表、信件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因不遵循此条而产生的问题由各校文学社自行承担,并视情节严重大小决定是否取消该校文学社参与第十六届东莞高中漂流瓶活动的资格。若遇特殊情况,应上报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进行处理。

10.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凡参与者即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次活动启事所有规定。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

东莞市诗词楹联学会校园文学社团工作委员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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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诗词 莞香号
    2026-10-27 10: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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